加强律师业务能力培训。田文昌指出,虽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提升了刑事辩护的律师数量,但是为了保证刑事辩护的效果,律师需要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在律师加强自身对辩护代理技能理解、掌握的同时,田文昌强调,各地律协还应在律师队伍中大范围地开展系列培训。
应出台相关文件具体落实制度实施问题。 虽然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制度在条文中,将法律援助设定为其有效行使的必要条件。但在该项制度的具体条文中,却没有对法律援助机构的相关细节作出明确。
所以,当事人即便是想要获得律师辩护,但由于不知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于何处,以及如何申请等细节问题,导致这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虽然《律师联动处置机制》对律师权利的保护规定了具体的落实办法,但由于缺乏相应配套的实施细节予以支持,导致目前仍然不乏律师权益被侵犯的事件发生。
所以,田文昌认为,有关机关应及时制定并出台这系列律师改革制度的配套实施细则,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如何设置、人员如何配备、设置于何处、刑事案件当事人如何申请、律师权益被侵犯的具体维权程序等细节作出明确规定。
切实解决经费问题。《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和《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都对经费问题进行了明确,即规定无论是刑事辩护律师,还是值班律师,根据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获得的报酬是由各级政府财政拨付的。
由于目前我国政府已经拿出一定经费支持这两项工作,使得这两项工作在全国推广成为可能。但是田文昌表示,由于我国律师基数大,法律援助律师实际到手的经费很少,恐怕还不足以充分调动律师参与这两项工作的积极性。
所以他呼吁,政府应该加大经费投入,以免经费问题成为阻碍这两项重要制度在我国成功落地实施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