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针律师法律援助获赞誉,当事人赠送锦旗以表感谢
来源: | 作者:gddhzls | 发布时间: 2018-11-21 | 3085 次浏览 | 分享到: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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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黄凯欢律师收到当事人赠送的“真情援助,高效维权,专业敬业,尽职尽责”的锦旗,以感谢黄凯欢律师在为其代理案件过程中提供的尽心尽责、专业高效的优质法律服务。



案件介绍


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受援人谢某乘坐由鲁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同车有戴某、李某、罗某。鲁某驶往广州市番禺区富华路段时碰撞路旁树木,造成不同车上五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受援人谢某即被送往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三天,后因病情严重,转至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接受治疗,至今仍未出院。


经司法鉴定所对谢某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谢某的损伤已达重伤二级”,伤残程度评定为X(十)级伤残。其后期医疗费用约需每年人民币贰万圆(20000/年);需要完全护理依赖。


经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番禺大队长作出编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及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其过错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鲁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8年8月8日,谢某其父亲谢某荣向番禺区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番禺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受援条件,安排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黄凯欢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黄凯欢律师在正式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同受援人谢某的父亲详细耐心地沟通了案件,归纳了案件焦点,沟通了代理意见,告知其本案的法律风险,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后,即投入到立案起诉的准备工作中,为本案开庭作了充分准备。


最终,受援人谢某的法定代理人谢某荣、何某与被告鲁某在开庭前于2018年11月7日达成了和解协议,法院向双方出具调解书,内容为被告鲁某向谢某支付赔偿款共计1518446元,于2018年11月7日向谢某支付赔偿款123万元,于2019年3月15日向谢某支付赔偿款288466元。受援人谢某已于2018年11月7日收到赔偿款123万元。


案件点评


本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受援人谢某重伤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