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医疗费的问题。因受援人谢某一直住院治疗,每天都在产生医疗费。虽然鲁某为受援人谢某垫付医疗费,但一旦鲁某拒付,则受援人谢某将面临因无力支付医药费而得不到治疗,生命垂危。
2、后续治疗费的问题。因受援人谢某的后续治疗费未能确定,若经法院判决,后续治疗费的主张在该案中将无法得到支持,所以,一旦法院判决确定赔偿款项后,鲁某将不会继续为谢某垫付后续治疗费用。
3、鲁某的赔偿能力问题。鲁某因醉驾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由鲁某一人承担责任。在本案中,鲁某的醉驾行为不仅造成了受援人谢某重伤,还造成了同车戴某的死亡、李某、罗某轻伤的损害结果,鲁某不一定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赔偿过。即使法院最终判决鲁某应向受援人谢某承担赔偿义务,但若鲁某不履行判决书判决的赔偿义务,则受援人谢某的赔偿款项将无法得到实现。
4、获得赔偿的时间问题。因受援人谢某为四川人,在其出事后,受援人谢某父母赶至广州为其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受援人谢某父母希望能尽快获得赔偿款项,将受援人谢某转至其当地的医院治疗。但诉讼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赔偿。
综合以上几个问题,黄凯欢律师评估了诉讼存在的风险,认为诉讼并非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并出具了以下方案:
1、了解鲁某的财产状况,依法查询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情况,必要时予以财产保全;
2、积极与鲁某及其代理律师进行协商和解,希望本案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
3、与本案的承办法官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向承办法官反馈受援人谢某的治疗情况,希望法官能尽快安排开庭或主持调解工作;
4、因鲁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鲁某是否赔偿受援人谢某及得到谅解是决定其能否被判处缓期的关键。所以,让受援人谢某的父母跟进鲁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的情况,让其作为该案的被害人参与到庭审中。
鲁某的和解方案是出售其名下的房屋,房屋的转让款用于赔偿受援人谢某及其他受害人,但出售房屋需要一定时间,双方可以先以调解书的方式确定赔偿时间及其赔偿数额,若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受援人谢某支付赔偿款项,受援人谢某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