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数据能为我们带来什么
来源:人民论坛 | 作者:蒋惠岭 | 发布时间: 2018-01-09 | 5274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四,深度开发人工智能。建设“智慧法院”离不开对人工智能的开发,而司法大数据是开发司法人工智能的基础。要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开发法官办案智能辅助、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移动智能终端办案APP、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系统等,成为法官的得力助手。

 

第五,全面开发服务产品。在大数据战略和“智慧法院”建设、信息化建设的战略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托技术力量加大司法大数据产品研发力度,借鉴各国经验,占领研发先机。以服务公众为目标,分析当事人最常选择的诉讼方式、活动领域、诉讼习惯,开发相应的产品,为每一类当事人提供事先、便捷的服务。

 

第六,长远规划加大投入。信息技术的发展需要大量物质和人力投入。国家应当加大预算,支持人民法院发展司法大数据事业。同时,要最大程度地运用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介入司法大数据的开发使用。同时,必须作长远发展规划,调动地方积极性,少走弯路。

 

总之,司法大数据对公正司法、司法公信来说是一场革命,是历史为我们提供的一次难得的机遇。同时,司法大数据为人民法院、人民群众、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便利,让司法贴近人民,便于正义的实现。当然,司法大数据更给我们带来了严峻挑战,激励我们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勇于立历史潮头,发时代先声。我们要善于运用司法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增强中国的法治实力,造福人民。

 

(作者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注释】

 

①数据截止到2017630日,来源于中国庭审公开网。

 

②《司法大数据,这样助力社会治理》,《人民日报》,20176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