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暗渡陈仓 取证静悄悄 擒贼擒王 打响第一枪
来源:
|
作者:gddhzls
|
发布时间: 2016-08-31
|
201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回 暗渡陈仓 取证静悄悄
擒贼擒王 打响第一枪
李超本说:“既然不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那就只能打官司了。我总结了打官司的五大要素:一是道理,道理第一,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二是时机,有道理 还要选择时机。三是地利,要选择对自己便利的法庭。四是律师,律师要业务精通,有智谋、勇敢、诚信,有沟通说服能力。五是实力,实力是指有良好的政治背 景,雄厚的经济基础,良好的社会关系等等。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打官司就比较轻松,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打官司就艰难。
我们要先从道理上入手,道理要靠证据来支持,所以现在的策略是,广泛接触报道过自己的媒体,先以协商求和姿态跟他们交谈,根据他们谈论的口气,了解他们的真实意图,并根据他们所说的理由,暗地里寻找对我方有利的证据。这是三十六计的暗渡陈仓之计。”
在前往接触媒体的路上,李超本又给石兆琪讲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意思是:故意暴露自己的行动。用以迷惑蒙骗对手,然后暗中准备行动,战胜对手。
具体历史故事如下:秦朝被推翻的时候,项羽、刘邦以及其他参加反秦战争的各路将领,齐集商议胜利以后怎样割据国土。当时势力最强的项羽企图独霸天下,他表面上主张分地封王、分配领地,心里却已开始盘算,将来怎样一个个地消灭他们。
项羽对一般将领都没有什么顾忌,唯独对刘邦很不放心,他知道刘邦是最难对付的对手。早些时候,曾经约定:谁先攻下秦都咸阳(今陕西西安附近),谁就在关中为 王。结果,首先进入咸阳的偏偏就是刘邦。关中,即今陕西一带,是秦的本土,由于秦的大力经营,关中不但物产丰富,而且军事工程也有强固的基础。项羽不愿意 让刘邦当“关中王”,也不愿意他回到家乡(今江苏沛县)一带去,便故意把巴、蜀(今都在四川)和汉中(在今陕西西南山区)三个郡分给刘邦,封为汉王,以汉 中的南郑为都城。想这样把刘邦关进偏僻的山里去。而把关中划作三部分,分给秦朝的降将章邯[hán]司马欣和董翳[yì]以便阻塞刘邦向东发展的出路。项羽自封为西楚霸王,封地九郡,占领长江中下游和淮河流域一带广大肥沃之地,以彭城(今江苏徐州)为都城。
刘邦的确也有独霸天下的野心,当然很不服气,其他将领对于自己所分得的更小的地盘也都不满。可是,慑于项羽的威势,大家都不敢违抗,只得听从支配,各就各位 去了。刘邦也不得不暂时领兵西上,开往南郑,并且接受张良的计策,把一路走过的几百里栈道全部烧毁。栈道,是在险峻的悬崖上用木材架设的通道。烧毁栈道的 目的是为了便于防御,而更重要的是为了迷惑项羽,使他以为刘邦真的不打算出来了,从而松懈对刘邦的戒备。
刘邦到了南郑,发现部下有一位才能出众的军事家,那就是韩信。刘邦就拜韩信为大将,请他策划向东发展、夺取天下的军事部署。
韩信的第一步计划是,先夺取关中,打开东进的大门,建立兴汉灭楚的根据地。于是派出几百名官兵去修复栈道。这时,守着关中西部的章邯听到了这个消息,不禁笑 道:“谁叫你们把栈道烧毁的!你们自己断绝了出路,现在又来修复,这么大的工程,只派几百个士兵,看你们哪年哪月才得完成。”因此,章邯对于刘邦和韩信的 这一行动,根本没有引起重视。
可是,不久章邯便接到紧急报告,说刘邦的大军已攻入关中,陈仓(在今陕西宝鸡市东)被占,守将被杀。章邯起初还不相信,以为是谣言,等到证实的时候,慌忙领 兵抵抗,已经来不及了。章邯被逼自杀,驻守关中东部的司马欣和北部的董翳也相继投降。号称三秦的关中地区于是一下子被刘邦全部占领了。
原来韩信表面上派兵修复栈道,装作要从栈道出击的姿态,实际上却和刘邦统率主力部队,暗中抄小路袭击陈仓,趁章邯不备取得了胜利。这就叫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作为声东击西、攻其不备的典型战例,被列为我国古代“兵法三十六计”中的第八计,后世的军事统帅屡屡仿效。如1990年海湾战争中多国 部队的“沙漠盾牌行动”,就是美军用海上的假登陆掩盖了沙漠中的真迂回。战后,美军统帅毫不掩饰的说,他们的锦囊妙计来自于中国的“明修栈道,暗渡陈 仓”。
石兆琪听完故事后说:“我们也要学到此计,故意跟他们讲和,骗取他们拿出资料来,然后把他们的资料当作是我们的证据?”李律师点头道:“正是这种意思。”
前面说到,石兆琪用“暗渡陈仓”之计,偷偷收集证据,当一切准备好以后,便准备打官司了。
可面对众多的媒体,是一起告还是选择一个先告,也颇令人思量。李超本引用孙子兵法中的一段对话:请问:“假如敌人人数众多,阵势严整地向我进发,用什么办法对付它呢?”回答是:“先夺取敌人的要害,就能使它听从我的摆布了。”
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又经过多方研究,他们决定选择《某某晚报》作为最先状告的目标,理由是:一是某某晚报在兴宁影响最大,读者最多。二是某某晚报报道早,很多媒体报道均转自某某晚报。三是某某晚报报道最具体,一看就知道写的是石兆琪。
李超本笑着说:“这也是三十六计第十六计擒贼擒王之计。”
擒贼擒王的意思是:摧毁敌人的主力,先擒住它的首领,以便瓦解它。此计来自著名诗人杜甫的《前出诗》:“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历来军事家都认为指挥作战要胸怀全局,综观始终,不能以击溃敌人当作胜利,应该消灭敌人的主力,才算胜利。孙子兵法中就有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卒为上, 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也就是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石兆琪又问,为什么不全部告,而是要选一个来告呢?李超本又给石兆琪讲了一个故事:历史上,有人用此计抓了一个皇帝。
明朝英宗朱祁镇在位期间,太监王振独断专权。
明英宗23岁时,北方的瓦刺人在其奠长也先的率领下,从内蒙古地区进犯河北一带。由于王振的一再请求,明英宗率军亲征瓦刺部落。到居庸关时,先头部队建议英 宗留驾居庸关,不要在前行,但王振不同意,仍命令部队前行。此时,军队粮草缺乏,饿死无数,与瓦刺军交锋,只有溃败的份儿。王振终于不得不同意回京城,然 而,当明军行至河北北部的土木堡时,瓦刺人杀将过来。明英宗周围只有少数护卫,低档不过,英宗被俘。王振仍掉皇上自己逃跑,后来被愤怒的明军士兵杀掉。
瓦刺军队捉到明宗,并没有杀害他,他们想用他做人质,换取大量金钱,于是命令明朝送一万两黄金来,才可赎回英宗。明朝派人送去一万量黄金,但英宗却被押走,并未送还,明朝廷还白白丢了一万两黄金。
瓦刺军队挟持明英宗继续向北京进发,沿途烧杀抢夺,几万平民被捉被杀,而明朝军队惟恐瓦刺人伤害英宗,不敢太过攻击瓦刺人。这样下去必将对明朝越来越不利,大将于谦认为应该另立一位新皇帝,有识之士都赞成这一注意。于是明朝另立新帝,明英总为太上皇。
瓦刺人也明白明朝不会为英宗付出太大代价,他们就减少了赎金数目,而明朝对瓦刺人的态度也越来越强硬。后来瓦刺人终于将明英宗送回朝廷。
石兆琪听完了故事,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抓住了最关键的人物,其他的就好办了。
石兆琪又问,我们现在选好了被告,从哪几个方面来告呢?
不知李超本是从哪几个方面来起诉某某晚报呢?请看下回。